为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目标,积极改进培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式,突出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即学时考核、理论学习考核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注重主体多元性,发挥学员、班主任、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具体考核评价要求:
1、参训学员必须参加由各项目组织的统一考核,各项目考核工作由专业系部负责。
2、考核内容包括学时考核、理论学习考核与实践考核。其中,学时考核占30%,理论学习考核占30%,实践考核占40%(理论学习考核与实践考核所占的比例根据培训项目内容和要求的不同,系部可作调整)。
(1)学时考核:根据学员出勤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学员旷课累计达到三天,事假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病假超过总学时的二分之一者均为不合格。学时考核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2)理论学习考核:根据学员平时课堂表现情况、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笔记成绩、考试测验成绩等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参照各培训方案确定。理论学习考核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3)实践考核:培训期满,学员必须完成培训方案中规定的实践环节任务。实践考核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3、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