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引导我院学生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人社部教材办《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材办函[2016]9号)要求,我院定于2016年5-10月在全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各方面,覆盖到全校和全体学生,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学生文明、守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思想品质,使之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仕发
成员:徐振川 肖前蔚 李建华 郑常翔 张玉松 王建 董维 孙维宜 李秀芹 杨小琴
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办公室,杨小琴任办公室主任。
三、 活动形式和内容
学习教育活动包括“学、做、悟”三个方面。学,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关学习素材为载体,通过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把握文明、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内涵和实质;做,即学校通过读书、主题班会、课外活动、演讲、报告会、小品、话剧等活动,帮助学生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悟,即通过撰写读后感、征文等,帮助学生提高认识、升华思想境界。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征文、演讲和辩论等形式的活动,力争全校学生都能参与其中。
四、活动安排
1.4-5月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摄影、微视频拍摄比赛。
2.5-10月每月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一次。
3.6-7月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为载体的教学案例比赛。
4.8-10月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
5. 11月推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成果评选。
五、其他事宜
1.报送的活动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视频类作品只交电子版)。电子版可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上报。
2.参评优秀作品奖单件作品的署名(作者、撰写人、讲授人、制作人、策划人)不超过2人。可采用文档(word)、表格(excel)、数码照片(JPG)、文件扫描件(JPG)、视频(MP4)等文件格式。活动作品须为原创,因著作权、署名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3.报送的材料一律不退。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将其活动材料以出版物或网络形式发表,供全国技工院校师生学习借鉴。
文/杨小琴